法律问答

对于批捕的犯强奸罪的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刑事辩护
2019-09-05 02:56: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是被司法采取了强制措施,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主要是在刑事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办理。
      相关规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涉嫌强奸罪,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逮捕,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情况之下,案件还转移到公诉科,那是因为公安机关在继续侦查之后,补充了新的证据材料,所以移送,如果检察院的公诉科认为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不会提起公诉的;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第八十八条 【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 涉嫌强奸罪,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逮捕,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情况之下,案件还转移到公诉科,那是因为公安机关在继续侦查之后,补充了新的证据材料,所以移送,如果检察院的公诉科认为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不会提起公诉的;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第八十八条 【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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