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实体店拿货,然后不喜欢退货了,货退回去了,商家不给退款怎么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19-09-05 05:24: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只要发现问题你就可以投诉的,但是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还有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否决申诉。
    二、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您在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
    (4)当您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时;请您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我们将帮助您调解纠纷,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查处。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
    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针对购买商品后商家不退款这种情形,可以通过上述的规定进行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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