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家暴: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
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根据这两条规定,如果在离婚时没有明确放弃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之内起诉,但应当是以婚内的家庭暴力为事由,不能以离婚后受到的暴力伤害为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