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女方在怀孕期间向A提出离婚可以吗?

离婚
2019-09-05 11:5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吗?不一定。 看离婚的具体原因和谁有过错。 有过错的一方负才有赔偿责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 1.既然是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
    2.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但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要看男方是否同意,男女双方是否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担都能协商一致,双方都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写下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3.女方提出协议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即使在怀孕期间,女方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4.法律只规定,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有权起诉离婚。
  •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一并提出。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不影响给孩子申报户口;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