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生给女生给付财礼15万,双方举行了婚礼,男方原因没有办结婚证,婚后共同生活,有事实婚姻,没有孩子,婚后没有存款婚,分开时双方家长协商和平分手,女方父亲问有没有其他条件,男方回答,没有。女方母亲说让两个孩子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证,在写个离婚协议。男方父亲母亲当时答应,后面却不去办。现在男方起诉女方,要求分割同居财产。请问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吗?

离婚
2019-09-05 14:16: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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