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公司强制不买社保签合同合法吗

2019-09-05 19:3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有用人单位同意或用人单位存在法律规定的违法情形时才可以。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很明确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或是去当动监察部门投诉。
  • 如果是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如果个人有就业单位,通过个人所在的单位办理社保即可。
  • 公司不买社保违法吗?公司如果不买社保怎么办呢?根据我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详情有关公司不买社保的内容   公司不买社保怎么办?   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1、如果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参保是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如果遇到公司不买社保或者一其他方式规避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相关法律条文: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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