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几年前在银行办过一张信用卡,信用卡申请单上有一部分是银行工作人员给我填写的,并将我的婚姻信息填错,错误信息进入我的征信报告,导致我现在无法贷款,请问我该怎么做

银行
2019-09-05 20:38: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信用卡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持有有效身份证;
    3、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固定工作证明;
    5、盖有单位财务章的收入证明;
    6、其它财力证明,如银行存款、房产、汽车、股票、债卷等;
    7、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提供两名联系人。前3个条件必须具备,尽可能的提供4-8条证明材料,具体可以包含以下的信息,选择性的尽量多提供,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核以及提高信息用额度:
    1、30周岁以内,大专(含)以上学历,可办青年卡;
    2、有其他银行的信用卡,使用一年一上,并且信用良好,可办标准卡、东方航空卡等;
    3、有轿车行驶证(必须是轿车,货车、面包车等不可以,外加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可办标准卡、东方航空卡等;
    4、单位有给你交社保,缴纳时间在一年以上且近三个月内有缴纳的,可办标准卡、东方航空卡等;
    5、交行沃德贵宾客服,请咨询营业厅工作人员,他们会为你办理推荐办卡,可根据资产办白金卡、标准卡、东方航空卡等;
    6、如果是医生、教师、公务员,可以申请办理公务卡,具体办理情况,请咨询营业厅工作人员
    7、沃尔玛、卜蜂、哈根达斯等联名卡,可找驻点工作人或者请咨询营业厅工作人员。
  •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
    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
    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
    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
    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
    息。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
    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
    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