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一家外贸公司试用期已过,已经半年了,属于正式员工。国家好像规定是每月的10日发工资。我们公司是每月的15日发工资。这个就没有追究,但是碰到今年过年,照公司流程是2月15发工资。但是公司说碰到过年,发工资时间顺延,1月份工资要在2月底发!老板还说,怕1月份工资发给我们了,我们就走了。所以扣着我们1一个半月工资未发。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作为员工很无奈啊!还请指导我们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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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板拖欠你工资不给,你可以持能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表、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进行调解或者
仲裁,对于调解或者仲裁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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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扣工资会有下面三个情况:
1、出勤天数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天数,这个要按照基本工资除以应出勤天数再乘以请假天数,得出应扣除的工资;
2、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他惩罚条例(比如打架、旷工、质量事故等),具体的金额根据公司的规定执行;
3、绩效扣分,一般公司的工资体系里会有绩效工资,也就是拿出一部分工资,根据绩效评价来发放,只有达到满分才能全部拿到,这个具体要参考公司的绩效体系是怎么构筑的;
若企业扣工资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获得自己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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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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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