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4个多月了,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每个月探望两次孩子,这多有一个多月没让我看了,有时不接我电话,有时推辞,有时接了电话不讲话

离婚
2019-09-06 11:44: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一、男方有权随时探望孩子,女方不得阻挠。
    二、女方对孩子正常的探望方式男方不作干涉,且双方均应尊重孩子意见。
    三、男方可以每周探视孩子一次,每次探视时间可达到36小时,男方有权把孩子带回自己的住所居住,女方应积极配合。孩子每年寒暑假应有一半时间与父亲共同生活。
    四、男方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但为了顺利实施,男方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或拒绝。
    五、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女儿,如果男方要带女儿离家,必须提前告知女方并征得女方的同意。男方保证平均每周跟女儿共处至少三个小时的时间。
  • 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通常都会以书面离婚协议的方式对包括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割在内的多项问题进行约定,男女双方在落款处签字就代表认可了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没有法定的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形,该协议就合法有效,男女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约定自觉履行。
    如果协议离婚后就婚姻债务问题达成的约定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书(有孩子)范本 协议人:某某,女 ,××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某某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4、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5、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 元人民币。
    6、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7、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六、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