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教一下律师,我是单位的司机,上个月在送货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我主责。事故中我自己受伤住院,请问能申请工伤吗?

2018-08-26 15:3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一、存在雇佣关系单位驾驶员(即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死亡的:
    1.雇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
    a.可以请求侵权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驾驶员(即劳动者)在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
    1.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单位没有追偿权)。
    2.如果是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还可以请求侵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单位驾驶员如果不是在雇佣活动/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
    1.单位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但是可以要求侵权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侵权责任法》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赔偿标准:本解释第19条至26条相关规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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