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父去世后房产过户弟弟名下现在我能分到?尝款吗

其它
2019-09-06 18:2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户手续办理注意事项:(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1:买卖双方一定要到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交易费用,领取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最好买卖双方能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指产权证)。
    2:煤气过户。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上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讫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3:结清电话费。电话、宽带过户。有的家庭已经安装了多门电话线路,下家就要仔细问清楚,并且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是一根还是两根线路,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转让价是否包含电话线。
    购房者可以让原房主将电话移走,然后另外申请安装电话。如确因电话线路或号源紧张而非要上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上家一起到电信部门办一张截止到交房日的结算账单,一并清结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4:协助有线电视过户。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由于有些二手房是空关房,平时无人居住,上家也没有去付有线电视的月租费,造成拖欠。时间一长,有线站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房屋交接时下家可要求上家提交交房日上月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以及有线电视凭证。
    下家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5:迁移户口。买卖二手房,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以外,上家的户口没有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也是最易危及到下家利益的一种纠纷。
    因此,下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查阅上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上家户口要在交房后才可迁出,则下家一定要与上家就此问题约定清楚
  • 房子过户,不同的地方程序会有不同,不同的主体过户所需要带的材料也不同,具体可以到当地房管所咨询了解。比如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该带齐如下资料:个人、个人及配偶、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地产的合法文件或委托书;《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工商局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上级部门同意出售的合法文件。
    买方在办理按揭贷款时,需提供如下文件和资料:个人及配偶、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未婚、离婚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评估报告》原件;买卖双方所在按揭银行的存折复印件;原业主《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税费缴纳证明、户口本(暂住证)等证件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就可以了。
  •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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