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争取什么样的利益

离婚
2019-09-07 05:53: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对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拿离婚协议等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如想离婚,只能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一并处理。
    法院在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破裂则判决离婚,如有和好可能则判决不予离婚
  • 女方一方提出离婚的处理方法: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一并提出。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提出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被告当事人自然情况。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起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受理,离婚诉讼程序就开始了。
  • 首先,你丈夫的行为在我国婚姻法中有相关规定,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您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购房者个人所有,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款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应该给你相应的经济补偿。
  •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