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解除婚姻同居关系,我想咨询一下

2019-09-07 15:5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重婚前一段婚姻解除,后一婚姻同样是无效的。
    如果重婚判了重婚罪,后来的非法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而不是前段的合法婚姻关系解除。嫌疑人在接受完重婚罪的处理后,可以提出离婚,然后,重新和后一任办理结婚登记,才可以开始新的合法婚姻。
  •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但是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
    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 解除同居关系要求赔偿: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从法理及立法原意上看,一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无权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因为非婚同居的生活方式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对自己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不予强加干涉。从法律权利义务的角度上看,同居关系中的当事人与婚姻关系中的配偶存在很大的不同,同居中的一方很难能够像夫妻中的配偶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一般情况下,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同居期间的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比如身体健康权,财产权等,是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只不过此时的“赔偿”不同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而要求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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