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网友介绍在2018元旦前后购买了一个公司的原始股,介绍人说一年后可以上市,有利润。还说他以前也购买过一个公司的原始股权,后来上市翻了好几倍。这些公司都是他们院领导调研,能上市的公司,当时根本不懂原始股权,又加上聊天还发了好多他资助的贫困灾区的照片,说他现在资助着3个,就相信了他。把钱打到他给的公司账户后,收到了一份待持协议,直到国庆前后联系他跟公司负责人,才收到一份转让协议、证书,当时公司说联系不上我,所以迟迟没有寄出。现在一年了,公司没有任何上市的信息,介绍人已经联系不上,公司也不给退股,也不转让。这怎么维权追回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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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
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
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
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
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希望可以解决关于股权与债权的区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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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
外部转让的程序,共6个步骤:
1. 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 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个严格的法律要求,直接影响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实务中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这两个步骤毕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因此需要单独列出。
4.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 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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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项: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明晰股权结构
5、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6、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
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8、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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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办公司是一种合伙行为。不得随便退出出资。股东撤回出资有以下几种情形: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3,有限公司股东遇到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分利润,而该公司连续5年都在盈利。在不分利润的股东会决议上投反对票的股东。
(2),公司合并、分立或转移主要财产的。
(3),营业期限到期,不愿续期的股东。4,公司股东遇到以下情形时,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其公司。
(1),公司股东会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了股东会无法达成任何有效决议。
(2),公司董事会长期无法召开。
(3),公司经营遇到其他严重困难。5,股份公司股东遇到了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其他财产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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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