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嫁到常州户口在安徽 工伤赔偿有区别吗

工伤索赔
2019-09-08 01:49: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赔偿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如果认定了工伤,评定了伤残等级,那么,可以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支付工伤赔偿,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赔偿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赔偿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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