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小弟是2001年搭客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交警判我小弟负主责,小车负次责,当时法院判全部十一万左右,我小弟被判赔七万多,后来因无钱赔去外地做工了,几年前因网上通缉,回交警投案自首消网,保释后不按时报到再被放上网缉,今年4月被捉,本身交警叫我们去跟死者一方协商赔钱,但无奈对方却要六十万赔尝金,如被判刑应判几年,出来后民事还要赔多少?谢谢!

2019-09-08 07:41: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看具体情况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在上述量刑幅度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在上述量罚幅度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是一个证据,不是唯一的证据,法律规定不能就不服责任认定书而提起行政诉讼,只能从收到县级交警大队责任认定后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在诉讼中指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错误,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这时法官可以不采用责任认定书。
    一般而言,法官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采用的时候很多,不会在没有充分的相反证据的情况就不采用责任认定书。
  • 取保候审与自首认定的两个问题取保候审与自首属于不同的范畴,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的规定也能体现出来。
  • 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建议你对案情进行详细描述,你可以致电律师或者面谈详细的把当时的情况说一下,以供律师作出最专业的判断。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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