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介绍一下我的情况,我现在面临分家的问题,我一个哥哥,一个姐姐。我家的经济状况是这样:1999年时,我父亲凭借着社会关系联系了一些工程活,之后因为我哥年轻,他让我哥去做,在现场,后来我也在现场跟着管理。我父亲在后面支持,现场去的少,我姐姐照顾我父母多一些。这样一直到了2019年,面临着分家问题,这种情况算家庭共有财产吗?那财产应该怎么分配,主要是我父亲和我哥怎么分?

2019-09-08 09:23: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分,财产第二,车祸死亡的赔偿,不是遗产,是赔偿给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因为直系供养亲属,因为失去死者生前的供养,生活水准下降或者发生困难,给予的补偿以及精神抚慰,凡是属于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都可以得到赔偿,并且要考虑孩子今后的生活,上学,老人的生活,等等,不属于死者生前供养的,即使是直系亲属,也没有权利获得。
  • 离婚的方式有2种:
    1、协议离婚,但是需要你们双方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等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的;
    2、如果协议不了,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了。向法院起诉是需要书写诉状、立案、开庭等等等。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果没有子女当然不需要就子女抚养问题协议)协议好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只能到法院去提起离婚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分配夫妻财产。现在你要做好以下工作:尽量收集证据证明你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同时收集夫妻感情破裂及财产的证据,这些很重要,以便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离婚可以的,可通过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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