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在公司打架被公司开除,上个月工资和压的工资一分钱也不给我这个事情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我因在公司打架被公司开除,上个月工资和压的工资一分钱也不给我这个事情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

2019-09-08 10:20: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3、如果是以下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1个月工资的补偿):

    4、如果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也同意的,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

    5、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劳动合同的,按照一年两个月的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若合同期未满,公司强行辞退你的,则应当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你的工作年限为两年半以上不满三年,按照三个月计算,则公司应当赔偿你六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照你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1、在工作期间,被用人单位开除,还是可以获得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开除。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就可以了,没有其他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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