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家做袜子的,16年年底欠我五万块钱,欠条已写,还款日期是18年4月之前今年1.5号我朋友说然我配合他委托以我的名义说我有客户用1.4一双的价格向他家里购买25000双袜子,之后他自己会安排好,但实际是他自己找了一个价格更低的客户以一块钱一双把这批袜子卖出去(因为这个袜子现在销量太差,他们库存压的太多)他说我能答应的话他年前会把欠我的部分欠款转给我,于是我答应了,但这批袜子我没见过也没摸过,他们仓库我也没有去过,人我也没有见到过,全部都是我朋友自己拉走的袜子自己发货的物流,他真实的客户已经把货款钱给他了,而他已经用这笔钱还债了,他还债的那个人我也认识.后来他跟我说他家里来催就让我拖两三天,之后他都会安排好,但现在快两周了,他家里也一直到我这里催钱,1.18号我实在忍不住于是向他家里解释了这个情况,包括回复短信内容也都是我朋友编辑好再用我手机发的.但他家里现在还是认定要我拿这个货款钱,现在还说我朋友不是他们孩子,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我现在怀疑我被他们下套了,他们联合起来敲诈勒索我 然后关于欠款我要起诉我那个朋友

2019-09-08 12:13: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条是否有写还款日期不影响效力。写了日期的,到期日第二天开始2年内未主张起诉的,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未写日期的,随时可要求还,但需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最长保护期20年。
  • 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欠条,从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民法上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就欠条而言,是两年。既从欠条签发之日起视为债务发生之日,两年内如果不像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丧失了在人民法院胜诉的权利。
    也就是债权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所以无法请求通过法院的执行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虽然不能通过法院支持取得该债权,仍然在两年过后向对方请求债权,不过对方还不还那是债务人的问题了。
    如果该债务超过了四年那么将无权取得欠条上所载金额。如果取得将构成不当得利
  • 第一,你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建议积极起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两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即债权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必须注意诉讼时效。
    依照上述情况,你向对方主张偿还欠款还在诉讼时效内。
    第二,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
    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调解,达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 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2、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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