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上班,从去年十一月份到今年4月份,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没班可上,公司只给交了保险,也没发一分钱生活费,今年四月份开始上汲,可我想辞职,可公司确把这几个交的保险退给他,包括公司交的那部分,才能辞职,这样做合理吗?

2019-09-08 15:5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个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一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利的。
    不要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你们单位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使用劳动派遣是对用人单位极大的有利,而且劳动者极大的不利。
    是为了规避新劳动法中对于干满十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很多用工单位,解除了员工的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最后在由劳务派遣公司将这些员工派遣到原用工单位工作。
    用工单位摇身一变成了和这些员工没有劳动关系的一方。
  • 如果是用工单位违反用工协议,可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单位交涉。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是没有赔偿的,且劳务派遣工是向劳务派遣公司辞职。  如派遣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务派遣如果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申请仲裁,也就是说,无论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都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申请劳动仲裁时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劳动者在维权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仅要保留自己目前工资数额、福利待遇的证据,而且要注意,需提供该用工单位与自己工作岗位相同的劳动者的工资数额、福利待遇等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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