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法院起诉能离婚

离婚
2019-09-08 17:41: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不予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您可以在前一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最后,我想说,感情是需要培养的,不想离婚说明她对你还是有感情的,也许她以后会努力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和你好好相处。当然,感情也是无法勉强的,如果她经过努力,真的无法和你挽回感情的话,也许她也会对你放手的。
  • 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有病期间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  同时,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是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是否充分决定的。
    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付债务。从实践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 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如支付家庭生活日常开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等所负的债务;
    2 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付的债务,实际上由夫妻共同经营或其盈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6婚前债务用于婚后生活的,如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付债务等;
    7、因双方共同生活所付其他债务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当事人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
  • ,如果在婚姻登记时,就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原因,应当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如果当事人是在婚姻关系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应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另提起变更之诉,要求按照特别程序变更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十七: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规定,配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第一监护人,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起离婚诉讼,配偶应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这就造成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起诉的对象与作为其法定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的重合,因此,应首先依照特别程序变更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的监护权,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