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因欠信用卡的钱,被起诉了,大概有一年的时间了,偶尔有钱了也会还一点,我没回老家,传票应该寄到老家了,在这期间我身份证和原来的手机号都掉了,现在在外地想去补办身份证,会被抓吗

2019-09-09 05:50: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如果您透支的额度过高,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建议您重视本案。2根据相关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3,以上是信用卡诈骗罪的恶意透支的解释,此案已涉嫌刑事犯罪。

  • 1、如果一方身份证丢了,就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只有诉讼离婚
    2、根据最新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48条第7项及第23条的规定,申请人持有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如果一方当事人丢失身份证,那就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3、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是却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不需要双方都有身份证,即使双方都没有身份证也是可以立案的,因为法院审查的是原告或被告的身份,而并不是原告或被告的身份证,只要有户口簿同样可以确认身份。起诉后,可以达成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这样同样能达到离婚的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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