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登记,就结婚了也有孩子了,现在在闹离婚

离婚
2019-09-09 07:0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婚姻实质要件的,但未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
  • 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如果未登记结婚,向法院申请离婚的,法院不会受理。
    从行政角度说,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是以登记结婚为前提的,如果没有结婚,就不是合法的夫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现在如果双方没有财产纠纷、没有抚养纠纷,直接分开就可以,如果涉及财产或抚养纠纷,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