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证丢了去当地民证局能补办吗

离婚
2019-09-09 11:06: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当事人离婚证丢失的可以进行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

  •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
    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居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拿到该证明书才可以办理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