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结婚证丢失了一本,可以离婚

离婚
2019-09-09 11:5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丢失需要先补办结婚证据,再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的手续(过程)如下: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出具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 首先,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自己诉求的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同时,起诉方需要准备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主体材料,如果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同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其起诉理由的相关证据。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提供给法院的,其应该向法院说明相关原因,法院可以依法取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以上规定,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四)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结婚证丢了,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