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不愿分夫妻财产,我不同意离婚,她说3年以后自动离婚,说分夫妻财产让我赔她青春费

离婚
2019-09-09 14:04: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前者是双方协商一致拿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去登记离婚,后者是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因此,我国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只此两种,不过如果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终止!以下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可判决离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夫妻是无法自动离婚的。夫妻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一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二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以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由夫妻双方自由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协商,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对离婚协议作出公证。
    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需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在诉讼实践中,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超过两年的,则法院一般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
  • 我们通常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婚姻法》上的外遇,是指二个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也就是说外遇的情况,只有达到这个程度时,《婚姻法》才把它作为一种过错。其他的外遇情况千差万别,尽管都破坏了婚姻家庭的稳定,也违反了夫妻忠诚的义务,但法律在财产分割上不作评判。即不会因此而判决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