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肇事车辆在未处理完交通事故已过户怎么办?

2019-09-10 06:4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建议报警,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1、先报交警,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准,根据责任进行比例赔偿。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请律师申请书面复核。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
    3、以上项目个案均不同,需要结合个人工资、户口等情况计算。 为准确计算建议来电咨询或者带材料面谈。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处以8日至10日拘留,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处以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
  • 交通事故未处理,您可以出售车辆但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懂法的人是不会购买您的车辆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七)项、第
    (八)项、第
    (九)项规定情形的。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