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现在还是一名大三的学生,今年通过学校在杭州找了一家外贸的公司,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上面写着两个月之内离职扣一个月工资。?在公司做了一个多月,经理让我们再签一个合同,里面写着如果1年之内辞职就要支付公司全部培训费,3年之内走人支付40%的培训费,我们觉得这很不合理,拒绝了签合同,在之后的几天经理前前后后找我们谈话给我们施压。一开始的实习合同上也没有写明。就在今天,我们经理一手一张培训合同和自愿辞职合同逼我们二者选一签,还对我们发威施压,无奈之下只能被逼签了辞职书,现在他们又以自愿离职为由不支付给我这个月的工资,我真的很无助,公司这么做难道不是诈骗吗?还故意扣我们工资,实习生真的没有任何保障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10 07:53: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具体签订协议约定服务的期限要本着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所以培训协议是要在进修和培训之前双方协商和签订,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不参加培训,如果已经培训完后单位再要求约定服务期的,主动权就在你了,你不同意单位是无权利单方要求的,你有决绝的权利。没有培训和服务期协议单位也无权要求你赔偿培训费用。
    放心吧,主动权在你手里。
  • 如果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通用人单位约定有工资,而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给付存在拖欠的情况下,实习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应发工资并支付应发工资的25%经济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辞职之后社保怎么办: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今年7月1日起可以实施。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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