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约车没有驾驶资格证的驾驶证能扣分吗?

2019-09-10 08:1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驾驶证扣分的注意事项  
    1、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12个月)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车管计算机系统便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2、驾驶证扣分查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3、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达12分的,则要到发证车管所或违法地车管所通过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满分记录并恢复驾驶证的正常使用。  
    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 违章扣分不够扣就一次扣爆,把12分扣完,然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来恢复。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