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地干活受伤,临时工可以申请工伤吗?

2019-09-10 09:51: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只要
    一、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要点:
    1、工作时间
    2、工作地点
    3、工作原因 工作时头部受伤仍属工伤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事情受到事故伤害的; 要点:
    1、工作时间前后
    2、工作场所内
    3、工作前的预备性或工作后的收尾性工作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要点:
    1、工作时间患职业病的;
    2、工作场所
    3、因工作受到意外伤害
    四、患职业病的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职工出差受伤属于工伤 以上五种情况都是工伤,职工工地受伤是工伤的一种。单位在30内职工在一年内要向劳动部门提起工伤认定。
  • 临时工受伤的情况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完整,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作出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首先,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有被诊断的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主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一年期间内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
    注意申请的机构是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不是安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在按照规定是省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时,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在申请时准备的材料有:记载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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