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银行有贷款,现在处于资金紧张期,逾期未还款,但是不是不还,我是女儿,现在银行找到我的单位,找我,请问,我是必须要替父还款吗,还有银行这个做法是不是正确和合法的吗,我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吗

2019-09-10 12:37: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银行贷款是需要按时还款的,晚还会给信用记录造成不良的影响。但是现在多数银行会在逾期的第一日发送短信予以提示,一般银行会给予2日的宽限期,只要在2日内还款就可以视为按时还款。
    不良信用记录这会影响我们将来申请贷款或者信用卡。当然,逾期的情况还会使得我们支付一定的滞纳金。连续三次逾期,或者累积逾期超过七次,才会形成不良记录。不良记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保留七年。
    所以一次逾期对信用记录的影响不大,但是不要连续出现就好。
  • 一。贷款到期和没有按合同按时还清利息,在银行征信系统中自动产生不良记录(黑名单),今后凡是对信用有要求的交易单位,都会拒绝其申请(比如各种贷款,办信用卡等)。  二。
    贷款到期后信用社会向贷款人催还,如你拒不还款,信用社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可对贷款人执行,在执行期间贷款人没按规定还款的话,法院可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为由,将贷款人依法拘留,甚至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你仍然有义务归还这笔贷款。
      信用社在贷款人没有抵质押担保的前提下,发放大额信用贷款,当事人轻则要受行政处分,重则要追究刑事责任。
  • 金融贷款逾期未还会影响信用并可能影响以后的实际生活。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只要没有按时还款,就都算逾期,逾期一天,银行也会记录信用不良一次,信用记录很重要。一切的银行都与个人征信中心联网。
    也就是说,若贷款人没有能按时足额的还清一切款项,银行是会将逾期的记录上传至个人征信中心的。经过查询贷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是可以发现这笔逾期的。
  •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支取借款责任的规定。借款合同签订后,贷款人和借款人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于贷款人来说,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是其主要的义务。
    但是,贷款人由于资金周转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或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数额提供借款。贷款人的这种违约行为会损害借款人的合法利益,影响借款人对借款的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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