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半之久,被公司无故辞退,且无书面通知,我该怎么办?

2018-08-27 05:5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故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无故辞退是我i恶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 1、若公司无故要求解除您的劳动关系,您可以不接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若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作双方合意解除,您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工作年限,有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工资根据您每月的工资单上数额计算。
    3、获得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未经得您同意,擅自办理退工手续。
  • 口头辞退不生效,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直至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避免用人单位以口说无凭按旷工处理,难以维权。
    用人单位拒绝上班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对辞退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