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过年前一天辞退我,给我两个选择,要么拿年终奖自己离职,要么公司辞退只给补偿金不给年终奖,我选择了第一种,在离职申请单签字了,现在想要回补偿金,还能吗,怎么操作,仲裁胜诉大吗

仲裁
2019-09-10 21:35: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劳动者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劳动者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员工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
    另外,应关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若未签订,自工作后1个月起计算双倍工资)、是否实习期、是否有缴纳社保等情况。并注意保留各类工资及工作凭据。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1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40条,没提前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社保中心申请赔偿金要带的材料是:

      
    (一)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

      
    (五)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待遇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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