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法院查封了的房产原告给借款人解封了,说是办抵押贷款还帐,如果出现问题怎么办,

2019-09-11 09:32: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贷款买的车出险后在理赔时有时候确实会遇到一些麻烦。
    一般来说,很多保险公司都要求贷款车辆出险理赔需要出具有贷款银行提供的理赔委托书,其中还有的保险公司只涉及理赔金额5000元以上的车损事故。
    而理赔委托书一般来说有两种用途。一,银行证明贷款车的还款记录良好,二,银行作为车辆保险第一受益人放弃了因车险而对保险公司的索赔权益保险公司让车主提供这样的证明,就是为了转嫁日后可能出现的理赔款支付纠纷。
    不过,业内专家认为,保险公司让贷款车主出具贷款银行出示的“理赔委托书”,不仅违反了民事活动中最基本的原则公平、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同时也削弱了消费者的正当权利,并加重了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因此,贷款买车的车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
  • 签订好借款合同 办理抵押登记 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 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担保不同于保证人的担保,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只有担保的债权终结、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担保权才消灭。在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抵押登记时填写的抵押期限,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抵押担保终止的依据。
    所以你的房屋抵押的期限并不存在!
  • 怎样办理房产抵押手续,首先要知道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您抵押的是个人房产,要带的材料具体有: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公证书”;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房屋共有权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公证书;委托还须提交“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私有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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