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脸上被砍伤轻伤一级,赔偿书怎么写

暴力伤害
2019-09-11 11:15: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如果将人打成轻伤,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赔礼道歉的方式,请求对方谅解。如果双方达成和解的,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从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具体分为: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