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所在工厂要做满三个月才可以辞工,否则扣半月工资,请问这合法吗?

2019-09-11 14:12: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加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 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讨薪,就是讨回自己的工资或者是劳动报酬,这个是有数目的。公司的财物没有标价、定价出售,是公司使用的的财物,扣留的财物与相欠的工资(劳动报酬)不会是等价的,不能与欠个人的工资(劳动报酬)相抵。
    所以,讨薪就不能用公司的财物相抵,如果强行扣留,性质严重的会被指控“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罪。
  • 合同期内辞工,有三种方式:
      
    1、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劳动者单方解除满足《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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