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领养小孩子,请问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领养

2019-09-11 18:5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少人都想要领养小孩,但是领养小孩要符合收养法中规定的收养条件。收养小孩要符合哪些条件呢?领养小孩首先应该是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年满三十周岁,然后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   领养小孩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   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   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收养成年人除外。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6、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   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收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7、收养人有配偶的,须征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须由夫妻共同收养。   
    8、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但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 作为领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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