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要按责任比例划分吗?

2019-09-11 21:0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右面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衽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机动车一方想要实现责任的免除或者减轻,可以有两种方式: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造成的。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存在过错。
    在第一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在第二种情况下,要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根据当事人各方行为对造成事故损失原因的大小来具体确定减轻责任的幅度。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计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数额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三个方面:死亡赔偿项目、死亡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大小。
    一、死亡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受害人可获赔偿项目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等法律与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其中人身损害项目可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近二十项。财产损害赔偿项目包括有维修费、重置费、车载物品损失、拖车费、停运损失、代步费。

    二、死亡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深圳户口的受害人,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可依据深圳市相关经济统计数据计算。
    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用深圳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深圳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三、交通事故责任大小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在保险有责或是无责的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交强险理赔不足的,由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进行分担;其中,致害机动车有商业三者险的,由三者险保险公司承担第二顺位的保险理赔义务。

    在受害人计算出损害总额后,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并赔偿顺序计算具体索赔内容。
  • 交通事故判决强制执行后仍不赔偿,可否进行刑事诉讼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还不履行,可能拘留、罚款,甚至构成刑事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