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借我钱,当时没有写借条,但是我有转账记录,现在多次崔还款,却迟迟不还,怎么办?谢谢

2019-09-12 07:50: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
    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
    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
    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相关连接: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有人可能认为借条与欠条是一样的,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较大区别的。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的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辩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既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 一,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二,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三,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四,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和还款日期,现无法联系借款人,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属于无息借款,不能主张利息。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借款,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还款。如果无法联系借款人问题最严重,当务之急应当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过法律解决。
  • 遇到确实没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发生、但是又写了借条给对方的事情,当事人应该尽快向对方索要原来写的借条。假若对方坚决不予退回借条的话,“债务人”就要做好搜集具体证据的准备,证明借贷关系确实没有发生的事实。
    如果是被对方起诉至法院的话,被告在法庭上也可以要求对方列举具体证据,比如要求他出示银行的转账回单、借款发生时的证明人、微信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凭据等,让原告哑口无言、理屈词穷,让法庭支持被告人的主张,判决原告败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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