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退休前的工龄能补发每年一个月的工资吗?

2019-09-12 18:0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应当指出的是,这里的“正常工作时间”系指法定工作时间。劳动者的工资一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关于补休或调休问题,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可以补休;但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不能补休或调休,只能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十一”、“五一”、春节,虽然这期间有7天假,但是法定假日只有3天,应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其它4天为休息日,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则应按照职工日工资的200%计发报酬。如一位职工在“十一”加班7天,则他的加班工资共为:日工资×300%×3+日工资×200%×4=加班工资。
  • 养老保险缴够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可办理退休。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金额由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账户养老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到个人账户中,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纳入到基础账户中。
    养老金计算方式:
    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储蓄额÷计发月数
    基础账户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除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之外,每年还予以计息,过去年化利率是2%-3%,2016年则调到8%以上。
    计发月数是按照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均寿命来确定的,目前50岁退休为195,60岁退休为139,65岁退休为101。退休年龄越早、计发月数越长,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少。
  • 退休工资与工龄有什么关系?下面: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
    (一)、
    (二)、
    (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你这个是原来国家劳动部颁发的计算办法,现在已经废止,在国家实行缴费政策之前退休的人员,依然是执行的这个办法,凡是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工龄满20年的都是执行75%发给,包括你说的25年,35年或者40年,都是一样的(以上是国家的政策),另外有些省市根据工龄实际情况加发了百分比,最多能拿到95%。  知识延伸——认识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的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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