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户口迁移需要婚姻登记审查表吗?

2019-09-12 18:41: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时并不一定由婚姻登记机关的法院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夫妻没有离开住所地,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 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身份证,房产证,一寸照片两张。
    首先要去原户籍地出具无犯罪证明,带好个人身份证等相关才沥干,并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同意迁出的证明。
    再带好各类证件向要迁入的当地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并开具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还要开具一个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前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这里还要自己写一份申请迁入的理由,如工作需要等等,带上自己在迁入地所有的房产证及其相关证件,再由迁入地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并发放《准迁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同时消除在当地的户籍资料。
    最后带上个人身份证和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入户,即可完成。
    注意事项:一般办理时间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户口迁移后仍然可以进行遗产继承,这和当事人的户口是否迁移无关:
      1,只要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被继承;
      2,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3,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4,各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如果发生争议,可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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