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现由母亲居住,现在由哥哥负责抚养老人,母亲去世后房产归哥哥所有,但是母亲活着期间的一切费用要由哥哥承担,要求我写一份遗产放弃声明,怎样写才能避免事后的纷争。

2018-08-27 11:1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产继承房产需要登记过户
    应当到遗产所在的市的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有如下四种: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遗产所在的市的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根据当地需要的其他材料
  •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住址:

    被继承人于 年 月 日在 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株洲市XXXXXXX房产的全部产权。
    我是被继承人的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声明地点:

    年 月 日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 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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