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4年退役,14年兵,现在因病办理提前退休了,也发工资了,还有其他补助吗?

2019-09-16 02:31: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井下、高空、高温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一定年限(即:依工种不同,分别为10年、9年、8年)的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连续工龄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职工;

    3、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破产时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相差不足5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4、在1998-2000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纺织工种挡车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工龄满2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再就业确有困难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但提前退休的数量必须控制在限额指标之内;
  •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工人55;女干部55,工人50岁),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退休人员审批花名册并携带认识档案到社保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示满后将公示表加盖工会、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印章再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具体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赡养父母不仅是社会道德要求,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由此可知,决定子女是否需要给付赡养费的标准,不在于老人是否有退休金,而在于老人是否生活困难。
    很多老人虽然有退休金,但由于退休金不高或疾病缠身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仅靠退休金不能满足其正常的生活需求,儿女应该及时给付赡养费。当然,如果父母有劳动能力、生活不困难,或有固定收入(工资或退休金)且生活比较富裕,子女可以不付给赡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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