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原来是县农村户口,98年建房,在乡政府申请办理了建房证,去年房子搞装修后,找不到建房证了,遗失了,现在要怎么办?能补办吗?

2019-09-16 10:1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 农村申请建房在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要以书面的形式向村委会申请建房的请求,在农村建房子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少,需要写盖房申请,而且盖房申请需要写房子的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也是根据人口的多少来计算的
  • 工伤赔偿是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本人实际平均工资计算的,不是按照户口性质计算的。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 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已2017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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