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同居,女方怀孕,男方是否有权利阻止女方打掉孩子?

2019-09-16 12:2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没有结婚登记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解除同居关系,到法院起诉不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3、孩子最好是双方商量,一人抚养一个。小孩子一般跟女方。
    4、同居关系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就是谁的东西是谁的,这个应当好分。
  • 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有违社会公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颁布后,司法实践中已不再提及“非法同居”的概念。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的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男女双方婚前同居,虽有违我国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但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男女双方婚前属自愿同居,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怀孕后女方做了引产手术,对其身体确实造成了一定伤害。女方的损失为:人工流产后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必需的营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按照公平原则,男方应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司法实践中可认定双方各负50%的责任。
    男女双方婚前同居,未婚导致女方怀孕,在当今社会较为普遍。恋爱中的男女未婚同居,不能不计后果,要懂得洁身自爱,尤其是女方,不要因一时冲动给自已带来伤痛。
  • 同居生的孩子怎么办,无非两种情况,非婚生及婚外生
    1,如果只是非婚生子女,那么依据当地的政策赶紧办理相关手续,以此办理孩子的户口。
    2,婚外生的情况比较复杂与自己他人都有太大的瓜葛,想好处理好关系吧,最重要的是要保护好孩子的利益,以免孩子收到伤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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