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了孩子户口怎么办如果一人一个

离婚
2019-09-16 13:47: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的户口问题,通常情况下有两种方式,一是:迁回原籍,也就是父母所在地;二是,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单独立户。
    1、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 1,若确定一方有暴力,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暴力对孩子的成长会不好。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因此,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2、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

    (1)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2)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七个月,之后,缺席判决。
    应当指出的是,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