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转学但原学校不同意转出学籍。如果到外地读书,家长是公务员还要降级。这样做犯法么?

2019-09-17 11:24: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有关规定
    1.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不办理转学手续;在一个区的范围内,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2.市区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读,学籍由外地转回郑州者,原则上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借读,要求转回学习者,必须带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借读原因证明、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簿,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4.因父母调郑工作,要求转郑学习者,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簿(或家长调令、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5.非本市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应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
    6.凡要求借读的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核准班级有余额的前提下,经审查合格后,将借读生统一登记造册,报经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借读生。
  • 教育政策,是地方性政策,并非全国统一的,当事人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接收意见,如果对方同意接收的,就可以转学籍借读,否则,就只能转户口就读。

      转学籍手续参照如下办理:
      
    1、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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