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哥哥坑了我,说要我帮他借钱,我和他去了,到了那里让我签字,我没看就签了,后来才知道这是高利贷,现在哥哥跑了,借款人来找我要钱,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09-17 15:55: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真的有些麻烦。因为:
    1、你是持卡人,银行只能找你,这是你和银行的事。先还钱,避免起诉,恶意透支,超过5000元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违反信用卡章程将卡片外借,你有错再先,你朋友违反你的意愿使用你的卡片,是你和“朋友”之间的事,搜集确凿的证据证实你朋友用卡(人证、物证),起诉他。
    3、吃一垫长一智,千万不要将自己的证件或信用卡之类的东西借给别人,哪怕是“朋友”、“亲戚”,我们身边就发生过借用别人证件,私自办卡恶意透支不还,“持卡人”被起诉的事。
    警惕!!!
  • 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借贷人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但是高利贷超出国家法定利息的,可以不予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在担保时无任何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在还款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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