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户的费用:
1、契税:如果买房人是首次购房的按房屋成交额的1%税务机关缴纳、如果买房人不是首次购房的按房屋成交额
1.5%缴纳。(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成交额
5.5%向税务机关缴纳。(卖方承担)
3、房屋所得税:按房屋增值部分20%缴纳即房屋现售价-房屋取得时买入价。(卖方承担)
印花税:按房屋成交价的万分之十向税务部门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4、土地增值税:按房屋成交价的1%向税务部门缴纳。(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住宅按房屋建筑面积
6.00元∕㎡向
房屋产权登记部门交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非住宅的按房屋成交价的
1.9%交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每件
80.00元,买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