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摩托车与无脚蹬的电动车相撞 摩托车在主道行驶,电动车从小路出来 脚踝骨折,已经报警 怎么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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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相关责任:
1、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主责的负70%责任,次责的负30%责任,同责的各负50%责任。当然,全责就是100%责任了。
2、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包括与行人相撞)相撞,主责的负80%责任,次责的负20%责任,同责50%责任,全责100%。
确定责任后,应该要及时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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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的结果,确实双方的事故责任。如果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
一般而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例如电动车)发生的车祸可以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有
证据证明电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具体要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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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
单位不主动认定,本人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和单位就工伤、费用有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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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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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